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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玩坏的新零售,光明新零售涉嫌传销

来源:广搜网  日期:2021/4/7 0:19:51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被玩坏的新零售,光明新零售涉嫌传销
                              来源:防骗先知
近期防骗先知发现乳业巨头光明好像进军微商并涉嫌传销,我们来看看这是真的吗?

据了解: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于2019年07月0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杨德坤,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糕点、面包、果品及蔬菜、营养和保健食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健身器材、办公设备、日用百货零售;散装食品、五金机电产品、服装配饰、床上用品、化妆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电子产品、防撞设施及机械设备、环保设备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等。

光明新零售最早的股东为武汉智炬慧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已注销)。企查查显示,智炬慧成立于2019年3月25日,其股权结构为徐春玲持股51%,同时也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华持股49%,任监事。

光明新零售从2019年4月开始启动,之后便打着光明集团的旗号开始自己的微商之旅。
            防骗先知查询得知光明新零售与我们熟知的光明集团与光明乳业。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得到了一家名为光明烘焙食品有限公司的商标授权。

智炬慧于2019年7月1日入股光明新零售,一个月后又退股并按持股比例,把股份转让给殷先成51%,余杰49%;2019年9月25日,殷先成和余杰把股份转让给了蒋亚学和李国,同时法人由殷先成变更为蒋亚学。两个月后,法人又变更为杨德坤。前后不到三个月,股东、法人都发生了多次的变更。

据了解,光明新零售主营销售光明膳纤饮、光明清清饮、光明亚麻籽膳食粉、鸟巢666燕窝能量餐等食用品,但是却在代理宣传的过程中,使用了很多保健功效的词语,据代理商宣传:“光明膳纤饮是一款国内首创的功能性固体饮料,它的主要功能是排油、排毒、排宿便,针对三高与便秘等一系列的亚健康人群都有很好的效果,也能防止心脑血管疾病和大肠癌的发生,此宣传已经触犯广告费,涉嫌虚假宣传了。

与虚假宣传搭配的是,光明新零售的代理模式也涉嫌传销。

资料显示:光明新零售的奖励制度为太阳线。有会员介绍称,所谓太阳线,就是一个人可以发展无数个直推人员,每个直接推荐人员是独立的,和其他你直接推荐的人没有任何业绩关系,就像无数个小太阳围绕一个大太阳。

光明新零售的奖励制度,会员被分为创客、区代、总代、合伙人、联合创始人、董事6个层级。

1.创客:消费1套产品,自动成为创客代理,产品价格33元,利润10元;

2.区代:直接销售5套产品,团队累积销售10套产品,自动升级为区代,产品价格28元,利润15元;

3.总代:直接销售10套产品,团队累积销售100套产品,自动升级为总代,产品价格23元,利润20元;

4.合伙人:团队累积销售600套产品,自动升级为合伙人,产品价格18元,利润25元;

5.联创:团队累积销售6000套产品,自动升级联创,产品价格13元,利润30元;

6.董事:团队累积销售20000套产品,自动升级董事,产品价格8元,利润35元;

此外“还有一种平级奖,即发展的会员和你平级了,从你推荐人收入里拿出来40%给你,所以一般都是秘而不宣。推荐人的级别越高,收入就越多,而你的平级奖也就会越多

依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此后光明新零售涉嫌传销的消息就逐渐增多,仅在腾讯灵鲲金融风险查询举报中心,举报光明新零售涉传的就有近千人。

另外防骗先知在查询光明新零售的过程中发现,新零售概念已经被玩坏了,防骗先知发现许多软件开发商在网络发布广告,开发类似的新零售软件,其实就是按照传销层级排列的等级系统。

在此防骗先知敬告这些别有用心之人,为传销提供便利也是违法的。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通过中介公司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聚集、培训,那么中介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为网上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服务器及信息服务的,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通知电信等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可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关闭网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传销活动设计运作方案、计算机软件,提供技术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其行为属于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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